名称:******公安局库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库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档案工作目标,******公安局自成立以来的全部机关库藏文书、专业、业务、会计、照片、音像、实物等档案超20万卷/件(其中需要修裱的约6万卷)等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校对及数字化工作。
服务要求:应严格按照库房管理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中标单位应指定专人按照共同制订的计划分批次对需要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及资料进行调档,并指定专人一起做好档案及资料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数据分批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大于5%,抽检合格率应在99.8%以上。中标单位提交验收的数据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中标单位全面自检,在退回自检期间,采购单位将不再向中标单位提供加工的档案。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为:51051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0日
2.定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6号
联系人:孟庆国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联系人:王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状
电话:05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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