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桩基检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幢16层高标准厂房,3幢8层高标准厂房,4幢4层高标准厂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停车位562个。园区内部道路长约1130米,宽7米。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片区,峨嵋山路以北,明州路以南,凤洋三路以东,规划绿地以西。
2.3招标范围: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桩基检测相关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通过之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技术规范、标准(含推荐性标准)及规程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并提交满足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项目预算:946330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或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具备CMA计量认证标志。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专业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5.3 开标地点:宁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 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行政商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时工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林虎、范少亮、姜雨薇、韩冰、朱雪洋、范琦
电 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