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奥体中心保险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奥体中心保险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37.5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三年;
4、项目内容:2025年至2027年宁波奥体中心保险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关保险业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具有允许在浙江省内开展业务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分公司(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6日9:00至2025年4月8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5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4月12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
2、询比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史鑫露、孙广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