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南通都市农业园区冷库项目(编号:CC2025—27)招标公告于2025年4月27日发布上网,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四)投标报价→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24”现调整为如下内容:
19.2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或者不低于推荐品牌表中推荐品牌等级及标准的其他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和型号进行采购并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
本项目中的“推荐品牌”仅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和功能,投标人可以提供“推荐品牌”也可以提供“非推荐品牌”的产品,提供“非推荐品牌”产品的,其产品档次、技术参数均需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委员会评审确定,若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产品档次、技术参数均低于推荐品牌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人推荐材料、设备品牌不调整,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推荐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技术一览表》(格式自拟)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及制冷机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提供“非推荐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还******委员会评审认定所投产品档次、技术参数均低于推荐品牌的,作废标处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26条增加废标条款如下:
26.28.未按要求提供《品牌、规格技术一览表》的;未提供制冷机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提供“非推荐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未提供拟投产品******委员会评审认定所投产品档次、技术参数均低于推荐品牌的。
四、本补充通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