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材料科(油漆、涂料类)物资遴选供应商项目
入围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招标采购中心材料科(油漆、涂料类)物资遴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中心材料科(油漆、涂料类)物资遴选供应商项目
招标编号:ZPZB-25Z12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4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5年5月15日9:00 (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数量限制)
包号 |
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共计得分 |
排名 |
A |
油漆 |
******有限公司 |
91.15 |
1 |
******有限公司 |
87.61 |
2 |
******有限公司 |
85.48 |
3 |
******有限公司 |
83.09 |
4 |
******有限公司 |
80.53 |
5 |
******有限公司 |
78.59 |
6 |
B |
涂料 |
******有限公司 |
因入围供应商小于5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再进行评分,全部推荐为入围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翁浩 联系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刘雁 王新奎
电 话:0375-****** /******
邮 箱:******
财务电话:0375-******
******有限公司
202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