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主要包括2025年国省道桥梁一共121座进行定期检测,其中大桥16座,中桥22座,小桥83座,并需要对16座大桥的32根水下基桩进行检测。
二、相关标准:
检测相关标准
1、《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
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5、交通部其他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
6、质量检测合同书;
????7、施工设计图、变更设计图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清单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大桥定期检测 | 座 | 16 | 8775 | 140400 |
2 | 中桥定期检测 | 座 | 22 | 4387.5 | 96525 |
3 | 小桥定期检测 | 座 | 83 | 2340 | 194220 |
4 | 大桥水下基桩检测 | 根 | 32 | 2340 | 74880 |
合计 | ? | ? | ? | 506025 |
二、检测相关标准
1、《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
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5、交通部其他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
6、质量检测合同书;
7、施工设计图、变更设计图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三、检测成果和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送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质量检测方案各一份;
2、每次检测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提供不少于一式肆份。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本项目须现场长驻检测工作人员,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四、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试验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在检测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检查、修改不利安全的因素、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完成时间:90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一次性整体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成交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完成时间:90日历天。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
2.2 付款方式:验收完毕后,提交全部检测报告,采购人认可报告后,送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由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结清合同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评审费、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所有费用支出成本,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