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对“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三期建设北区项目钢木瓦劳务 ”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三期建设北区项目。
招标编号: ACEG-******4001 。
二、招标人: ******有限公司 。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三期建设北区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万m2,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丙类厂房16389.84m2、3#丙类厂房17640m2(仓库)、4#丙类厂房16427.83m2、连廊、大门(1个)、污水处理站等,建筑最大高度44.80m,建筑最大单跨跨度17.80m,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 1470.00 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一般纳税人。
资质证书要求: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类似业绩要求:/。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关于本项目执行甲供材条款承诺书》《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三期建设北区项目劳务招标条文说明》”应填写完整,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做为投标文件附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0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200000)。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联系人: 温经理 ,电话: ****** 。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安徽建工三建院内******办公室4) 。
招标咨询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551-******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一楼(纪委纪检室) 。
联系电话: 0551-****** 。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集团招采平台:https://cg.aceg.com.cn/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钢木瓦劳务合同(木工提供胶板木方,无需进行内架搭设),工期紧,任务重,图纸内的所有的钢木瓦施工内容均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不以清单子目的删减和工程量调减调整单价,若过程中有所调减工程量或有部分子目未进行施工,其他子目不得调价。如有子目未进行施工则该子目不予结算,如图纸设计变更导致新增子目,超过单工种分项金额3%予以调整,其余不予调整,考虑在综合报价内。实际清单数量为暂定量,分包单位报价时可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综合可考虑,项目按照清单报价小计除以建筑面积,最终结算按建筑面积进行结算,不以清单量与实际施工量有差异进行价格调整。
2、中标单位须抵房(滁州公司房源)且抵房款不低于合同价的15%,抵房手续完成后扣除相应结算款再进行支付工程款,未完成抵房手续不进行支付工程款,乙方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额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请详细阅读投标报价说明后谨慎报价。
3、招标人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采用甲供材模式,投标人需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人甲供材合同条款相关内容并签订三方补充协议,甲供材料税金差额经双方财务核算后调整,确保税额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三期建设北区项目劳务招标条文说明》《关于本项目执行甲供材条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