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0FJ25SG0416(任务书编号:FS******250603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装饰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医院以西;建设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112905.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85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052.64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下室、综合楼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B、病房A、行政培训楼、门房1、门房2;招标范围:本次建设内容包含内装饰、外幕墙工程,本次招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占比约60%、建筑幕墙工程占比约40%,且最大一个单体的建筑工程幕墙面积大于8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6.63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包含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类型须为公共建筑。
注:(1)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职责的,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单位的分包项目,应另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该分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由本项目拟投标的单位承担,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包含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类型须为公共建筑。
注:(1)提供的业绩中必须能反映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是作为业绩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获得的业绩。
(2)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单位的分包项目,应另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该分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由本项目拟投标的单位承担,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或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5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1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及账号:******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0568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及账号:******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8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及账号:******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438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及账号:******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521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联系人: 高工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檀俊芳、胡琴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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